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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十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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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ǎi shí |
解釋:
1.一百一十。唐.員半千〈大唐宗聖觀主銀青光祿大夫天水尹尊師碑〉:「由是奉敕修《玄元皇帝聖紀》一部,凡十卷,總百十篇。」 2.引申為一百多或多的概數。唐.韓愈〈論佛骨表〉:「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宋.歐陽修〈別後奉寄聖俞二十五兄〉詩:「別離纔幾時,舊學廢百十。」《水滸傳》第二九回:「但是山東、河北客商們,都來那裡做買賣。有百十處大客店,三二十處賭坊、兌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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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百十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