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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守恆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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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 | |
律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 |
作者: | 王寶璽 |
日期: | 2002年12月 |
出處: | 力學名詞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化學反應過程中,材料之質量隨反應過程而改變,但所觀察之系統總質量不會改變,此稱為質量守恆律。1905年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發表相對論(theory of relatively)認為質量為能量的一種型式,認為質‧能可以互相轉換,引出廣義的質能守恆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energy),並導出質能互換公式如下: 此式中E 為能量;m 為質量;c 為光速。 於流體力學,在沒有湧點(source)或吸點(sink)的流場內質量守恆律為: 若流體為無壓縮性流體,則: 式中,ρ為流體密度;u、v、w分別為流體在x、y及z 軸方向的速度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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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質量守恆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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