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學校祕書長(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高 | |
等 | |
學 | |
校 | |
祕 | |
書 | |
長 | |
( | |
大 | |
陸 | |
地 | |
區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高等學校祕書長係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所設高級行政職務,其設立原無統一規定。一九八七年三月〔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高等學校各級領導幹部任免實施辦法〕規定:規模較大(在校生達五千人以上)或工作需要(副校長人數偏少)的學校可設此職。其任免由學校徵得主管部門同意後決定,並報主管部門備案。其任務為協助正、副校長工作,通常分管校長辦公室和正、副校長委託辦理的其他工作。高等學校祕書長不設副職。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學校祕書長(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