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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學大綱(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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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彤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小學教學大綱是依據小學教學計畫,以綱要的形式編寫有關某一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表明某一學科的教學任務、目的、教材內容的範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是選擇教材和編寫教材的重要依據。就性質而言,它相當於小學分科課程標準。 根據大陸地區目前的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教學計畫規定,小學設置以下學科:思想品德、語文、數學、社會、自然、體育、音樂、美術、勞動。以上各學科均有各自的教學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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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小學教學大綱(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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