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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法審判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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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jūn fǎ shěn pà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ūn fǎ shěn pàn
解釋:
  1. 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以公開審判為原則。
    【例】他於服役期間觸犯軍法,恐怕得接受軍法審判。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軍法審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ūn fǎ shěn pàn
解釋:
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以公開審判為原則。如:「現役軍人在戰時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仍要接受軍法審判。」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軍法審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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