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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制弱智學校教學大綱〕(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徐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九年制弱智學校教學大綱〕是大陸地區規定九年制弱智學校各門學科的目的任務、教材綱目及教學實施的指導性文件。該類教學大綱分常識、語文、數學、音樂、美工、體育、勞動技能等七科,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基礎教育司於一九八八年委託北京、上海、江蘇、山東、江西、大連等六省市教育部門分別編寫。一九九○年四月,國家教育委員會基礎教育司在北京召開會議,對上述七科教學大綱(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審查修改,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供各地弱智學校(班)在當年秋季試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九年制弱智學校教學大綱〕(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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