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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
作者: 吳建中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簡稱WIPO)是根據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Stockholm)簽訂的一項公約而建立的國際性智慧財產保護組織。1970年4月26日正式成立,1974年12月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日內瓦(Geneva)。它的前身是國際智慧財產保護聯合局,該局由巴黎聯盟(Paris Convention)、國際工業財產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1883)和伯恩聯盟(Berne Union)國際文學與藝術作品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1886)合併而成。WIPO的決策機構是全體大會(Assembly),每3年開會一次;WIPO的會員國代表會議(Conferences of Representatives)也同時舉行。組織機構有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on Committee)和國際局(Interational Bureau)。國際局是該組織的祕書處,負責日常工作,截至1988年10月止,共有121個會員國。  智慧財產的定義是:「關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關於表演家的演出、唱片與廣播的權利;關於人們在一切領域裡的發明的權利;關於科學發現的權利;關於工業設計的權利;關於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的權利,以及在工業、科學、文藝領域裡的一切其他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WIPO的宗旨是:透過國際合作,促進在全世界對智慧財產的保護,並受各聯盟的委託,監督保證巴黎聯盟和伯恩聯盟之間在保護工業財產和文藝版權方面的行政合作。主要活動有:鼓勵締結新的國際條約和協調各國立法;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法律、技術援助;蒐集和傳播技術資訊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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