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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教育局(美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ffice of Superintendent, Central Office(USA)
作者: 謝文全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美國地方教育局為地方教育行政機構,為執行地方教育董事會決策之單位。
  教育局的名稱各地不一,在文獻上多以office of superintendent或central office稱之。教育局的組織依各學區規模的大小及事務的繁簡而異,通常設局長一人,較大的學區常在局長之下設有副局長,以下再分科分股辦事。
  地方教育局的職權因地而異,唯大體上包括下列各項:
  1.研訂地方教育政策與計畫,報經地方教育董事會核定後執行;
  2.編定地方教育經費預算,報經地方教育董事會審核後執行;
  3.甄選及任用地方教育人員。其任用大多須先報經地方教育董事會核准;
  4.參與中小學教科書的選用;
  5.裁決地方教育上的糾紛;
  6.為地方教育人員提供在職教育;
  7.視導地方教育;
  8.考核地方教育人員。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地方教育局(美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