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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不阿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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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í fǎ bù ē |
解釋:
執法公正無所偏袒。如:「法官須執法不阿,以實現社會之正義公理。」《明史.卷一三八.周禎列傳》:「洪武九年擢刑部侍郎,執法不阿,為御史大夫陳寧所忌,坐事死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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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執法不阿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