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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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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名。東瀕北海,南隔英吉利海峽與法國相望,西北瀕大西洋。參見「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條。
英國公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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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公學(public school)英國中學學制採雙軌制,有給中產階級就讀的文法學校(grammar)或是勞工階級唸的綜合學校(comprehensive school),以及給貴族就讀的公學(public school)。公學就是英國皇室貴族學子在公共場所接受教育的機構,是所謂的私立貴族中學。雖為公學,但由私人經營,只是學校可以公開招生,不只限於特定宗教、種族或地區的孩子...
英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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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在英國初等教育發展史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英國在十九世紀時提供初等教育的機構,主要是各教派所設立的學校,稱為自願學校(voluntary schools);其次是一些慈善機構及個人所進行的相當於初等教育的活動。一八七○年〔初等教育法案〕(Elementary Education Act, 1870)通過,開始了英國國家辦理教育之濫觴,也規範了初等教育的強迫性質。
  一八七○年之法案規定,凡是沒有自願學校及任何初等教育提供的地方,均應設立學校董事會(School Boards),及設立董事會學校(Board Schools)。所以在一八七一年即開始出現了董...
  該法又稱[貝克改革法案],是英國保守黨執政時,為教育科學部國務大臣貝克(Kenneth Baker)在任內提出,國會在一九八八年七月通過的一部教育改革法令。法案內容包括城市技術學院的設立、大學經費補助機構的改組、擴大中小學學生家長的選擇權、引進學生貸款制度、加強學校的地方財務管理,以及國定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等。這些改革內容都是保守黨政府自一九七九年長期執政及柴契爾夫人(M. Lady Thatcher)領導下,其教育科學部幕僚的心血結晶。法案內容包括四大部分,二百三十八條條款。第一部分為「學校」,包括課程、入學辦法、經費和教職員、中央直接補助學校和其他等五章;第...
英國學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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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的學校制度分為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擴充教育四大部份。若依行政系統區分,分為政府辦理或補助學校(maintained school)和非補助學校(non-maintained school);前者又分為地方教育當局設立的郡立學校(country school)和地方教育當局補助但由民間辦理的自願學校(voluntary school)。義務教育年限共十一年,年齡為五歲至十六歲;年滿十六歲仍在政府補助或辦理之學校(即公立學校)繼續進修者,原則上得享受免費教育。
  五歲以前為學前教育階段,教育機構型態有地方教育當局單獨設置的保育學校(nursery schoo...
英國國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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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國教派為基督新教的主要宗派之一,以該宗源起於英國,是法定的國家教會,故有此稱。該宗派亦被稱之為「安立甘宗」(Anglican Church),因Anglican Church的原意為「英格蘭的教會」,在中國稱安立甘是Anglican一字的音譯。再該宗亦被稱之為聖公宗(Episcopal Church),將之中譯則為聖而公之教會,簡譯則成聖公宗或聖公會了。在英國國教派、安立甘宗與聖公宗三個中文名稱中,以聖公宗最被普遍使用。
  聖公宗教會的形成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時期,此時在英格蘭的貴族與中產階級希望能加強王權,削減天主教會的權力,擺脫羅馬天主教宗的控制;故在一五三三年,英王...
中等教育三分制(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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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教育三分制是英國戰後持續至一九六○年代中期的中等學校的主要型態,即文法中學、現代中學及技術中學三種學校,均係依據[一九四四年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1944)設置,而當時的小學畢業生則依據其參加「十一歲考試」(ll+exam.)的成績,來決定其進入哪種類型學校。文法中學主要係提供學術課程,學生以繼續升大學為目標;現代中學則提供普通教育至十六歲義務教育期滿為止;技術中學雖然也提供學術課程,但較強調技術科目。
  此種三分制的中等學校制度,在一九六○年代中期由於被批評具有過早分化以及機會不均等的缺點,放在工黨政府鼓吹並頒布種種規定及通過法案等強制措施下,進行了改制...
〔普勞頓報告書〕(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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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勞頓報告書〕係英國中央教育諮議會(the Central Advisory Council for Education)於一九六七年出版的,正式名稱為〔兒童及其初等學校〕(Children and Their Primary Schools)。由於此報告書係由普勞頓貴婦(lady)所領導的委員會進行調查研究的結果,故常以其名稱呼之。
  〔普勞頓報告書〕主要目的在探討有關初等教育,以及初等與中等教育銜接等問題。其主要建議包括:
  1.鼓勵家長關心及參與子女的教育:根據研究發現家長的教育態度遠比其教育程度、職業地位、家庭物質環境及學校,更能影響學生的教育成就。
教育優先地區(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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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優先地區是英國一九六七年[普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以積極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概念為基礎,而提出的政策性改革計畫。此計畫建議英國政府應採主動干預的方式,挑選一些物質或經濟上最貧困之地區,予以特殊協助或以優厚待遇優先補助,改善其環境,使這些處於物質最貧乏地區的學校,能與其他地區最佳的學校有相同的發展機會。
  根據[普勞頓報告書]的建議,此教育優先地區計畫之實施可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自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二年)屬於實驗性質,其工作是以達成補助該地區百分之十的兒童為目標(第一年的目標是百分之二,以後逐年遞增,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