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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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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ōng huá ér tóng jì jiā tíng fú zhù jī jīn huì |
解釋:
兒童福利及家庭輔導機構。民國五十三年,美國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於臺灣成立分會,呼籲國人認養貧童,並籌募自立基金。七十二年更名為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開辦認養國外兒童業務,後續並終止國外支助,成為自主機構。九十一年加入家扶國際聯盟,擴大援助國外貧童,並更名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助金會。本機構以扶助貧困兒童及其家庭為目的,採認養制,由基金會徵認養人,每人認養若干兒童,負擔其生活及教育費。同時推展童保護服務,協助受虐及發育遲緩兒童,以保障兒童權益,另有中輟生輔導及寄養服務。目前在臺灣地區各縣市設有二十三所家扶中心、十一所育幼院或希望學園,並於海外設有蒙古家扶中心。簡稱「臺灣家扶基金會」,也稱為「家扶中心」、「家庭扶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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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