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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敏性皮膚炎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hotosensitive Dermatitis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接觸光敏物質並受日光照射引起的皮膚炎症。主要光敏物質有煤焦瀝青等。光敏性皮膚炎包括:一、光毒性皮炎,皮膚症狀發生在與光敏物質接觸並受到光照的部位,同樣條件下大多數人發病。皮膚症狀始於日光照射後數小時內,呈局限性片狀紅斑,有燒灼感或疼痛。嚴重時可出現水腫或水泡,或伴有結膜炎及全身症狀。光照貼膚試驗呈曬斑樣反應。二、光過敏性皮炎,初次接觸和日光照射時不發病,經5至14天或更長,致敏後再次接觸於24小時內發病。同樣條件下僅少數人發病,皮膚症狀可波及非接觸部位或全身。症狀為水腫性紅斑,邊緣不清,上有小丘疹或水泡,自覺搔癢。光照貼膚試驗呈濕疹樣反應。除避免接觸,清除殘留致病物外,治療主要為對症療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光敏性皮膚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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