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íng fú |
解釋:
1.安定。如:「平服邊疆」、「平服蠻荒」。 2.復原。宋.洪邁《夷堅丙志.卷一三.郭瑞友》:「未藥盡眼明,至是年十月,平服如初。」《紅樓夢》第二六回:「寶玉養過了三十三天之後,不但身體強壯,亦且連臉上瘡痕平服。」也作「平復」。 3.平息。《紅樓夢》第六○回:「眾人沒法,只得回探春:『一時難查,慢慢訪查。凡有口舌不妥的,一總來回了責罰。』探春氣漸漸平服方罷。」《文明小史》第三八回:「卑職雖然於交涉上頭略知一二,只怕這件事原底子上鬧得太大了,一時難以平服。」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平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