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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套(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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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白雪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六配套」是指大陸地區有些省(市、自治區)對貧困地區農村學校辦學設施提出的最低要求,即要求每個農村學校都要達到校舍、桌凳、大門、圍牆、操場、廁所六項設施齊全,亦有以其他項目稱六配套者。六配套最早是由河北、山東等省教委在全省中小學實現了「一無兩有」(校校無危房,班班有教室,學生人人有課桌凳)之後提出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學校辦學條件的最低要求。後來其他省(市、自治區)也對貧困地區農村學校提出了同樣的要求,甚至還提出了「八配套」、「十配套」等更多更高的要求。(參見「一無兩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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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六配套(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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