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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支教單位 (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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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牧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社會支教單位是指在大陸地區實施義務教育及多種教育活動的進程中,積極出資、捐物參與支援教育事業的社會團體、民主黨派、海內外華僑、港澳同胞、軍隊以及企事業(含三資企業)單位、部門或個人。著名的有: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發起,得到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贊助的「希望工程」,由工商業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捐資成立的援助貧困地區失學兒童的「光彩基金」以及「中國大學生跨世紀發展基金會建昊獎學金」。其中「希望工程」實施後八年之間,累計收到捐款七億元人民幣,已興建「希望小學」二千五百多所,救助失學兒童一百二十餘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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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會支教單位 (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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