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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財金類專業核心課程(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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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高等學校財金類專業核心課程指大陸地區經國家教育委員會確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財金類專業的共同必修課。設置高等學校財金類專業核心課程的目的,是要逐步改進大陸高等學校財金教育長期存在的專業畫分過細、教學內容陳舊、課程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在一九七八年八月上海復旦大學召開的財金專業教學計畫國際研討會上,一些中外著名的經濟學教授從培養現代經濟管理人才的基本要求出發,建議從不同的財金類專業的課程體系中,選定若干門課程作為各專業的共同必修課。經過數次研究,國家教育委員會同意將以下十一門課程確定為高等學校財金類專業核心課程(括號內數字指該門課程在教學計畫中所占的學分數):政治經濟學(8)、西方經濟學(6)、經濟數學基礎(12)、計算機應用基礎(4)、會計學(4)、統計學(4)、貨幣銀行學(3)、財政學(3)、國際貿易(3)、國際金融(3)、發展經濟學(3)。在普通高等學校財金類本科專業教學計畫中,十一門核心課程的學分約占總學分的百分之四十。這些核心課程的教學大綱從一九九○年暑期陸續出版發行,供各高等學校秋季開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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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學校財金類專業核心課程(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