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僑民教育實施綱要〕 - 教育百科
〔 | |
僑 | |
民 | |
教 | |
育 | |
實 | |
施 | |
綱 | |
要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俊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僑民教育實施綱要〕係〔三民主義教育實施原則〕之一章。國民政府於民國十八年(1929)四月二十六日頒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二十年九月中國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會議又通過〔三民主義教育實施原則〕,其中第七章〔華僑教育〕列有「實施綱要」,下分課程、訓育及設備三項。僑民教育在實施上均同國內各級學校,惟在課程方面須注重當地生活所必需之知識,以培植適於海外生存之能力;訓育方面務使學生了解當地之環境,和自己之地位,以期完成中華民族在海外之發展任務;設備方面則務求適合當地之環境。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僑民教育實施綱要〕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