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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斥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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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iǎn chì |
解釋:
1.古時官吏遭貶謫斥逐。《後漢書.卷六五.皇甫張段列傳.皇甫規》:「凡諸宿猾、酒徒、戲客,皆耳納邪聲,口出諂言,甘心逸遊,唱造不義。亦宜貶斥,以懲不軌。」唐.柳宗元〈對賀者〉:「凡吾之貶斥,幸矣。」 2.斥責、非議,並給予不好的評價。如:「由於工程施工不當,使得監工遭到貶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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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貶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