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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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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ǐn jué |
解釋:
1.自殺。《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及罪至罔加,不能引決自裁。」《新唐書.卷一○八.劉仁軌傳》:「嘗為御史袁異式所劾,慢辱之,脅使引決。」也作「引訣」。 2.處分、裁決。《北史.卷八三.文苑傳.溫子昇傳》:「於是預選者爭相引決,匡使子昇當之,皆受屈而去。」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一二.匠官仁慈》:「有匠人程限稽違,案具,吏請引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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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引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