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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訟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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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 | |
齋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愚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訟齋乃宋代太學齋舍名;宋太學生若犯學規,則送自訟齋,以示懲戒。宋周密〔癸辛雜識後集〕「學規」云:「太學學規分五等,犯前三至五等止於遷齋,比之徒罪;第二等,則下自訟齋,比之黥罪,自宿自處,同宿亦不敢過問。」(參見「五等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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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訟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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