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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訴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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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zì sù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ì sù
解釋:
  1. 刑事被害人或有告訴權之人,對於直接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得自向法院提起告訴。相對於公訴而言。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自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ì sù
解釋:
我國刑事訴訟的方式分為公訴與自訴。「自訴」指犯罪被害人對於涉及直接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得向法院所提起訴訟;犯罪被害人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提起自訴,須委任律師行之。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自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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