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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zì sù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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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自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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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ì sù |
解釋:
我國刑事訴訟的方式分為公訴與自訴。「自訴」指犯罪被害人對於涉及直接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得向法院所提起訴訟;犯罪被害人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提起自訴,須委任律師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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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自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