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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隨事著 - 教育百科
理 | |
隨 | |
事 | |
著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張鍠焜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理隨事著」是說事物的原理原則是隨著事物的實際發展而顯現。宋明理學傾向於主張「天理」或「理」是超越而先在的,人的心性即含蘊「天理」,所以認識判斷事理,原是心中之理的開展。這種觀點在清初的儒學有所修正;清初學者雖然基本上仍同意人具有認識與道德實踐的理性,但反對有所謂超越、先在的「理」等待人去逐步顯示或發現。他們認為大自然與萬物是不斷發展的,並無絕對或本質不變的性質和形式,一切的理都要在實際經驗中發現,事物的性質也要從經驗中去歸納。王夫之(1619~1692)說理隨事著就是這派觀點,見〔船山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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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理隨事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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