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合苟容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tōu hé gǒu róng |
解釋:
苟且迎合,取悅別人,以求容身。《荀子.臣道》:「不卹君之榮辱,不卹國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祿養交而已耳,國賊也。」《新唐書.卷一三二.吳兢傳》:「臣誠恐天下骨鯁士以讜言為戒,橈直就曲,斵方為刓,偷合苟容,不復能盡節忘身,納君於道矣。」也作「偷合取容」、「苟合取容」。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偷合苟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