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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畫委員會(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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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蔣鳴和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國家計畫委員會係中央政府所屬的一個綜合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1)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期規劃、中期和年度計畫;(2)組織制定宏觀經濟管理、科學技術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綜合性經濟、技術法規;(3)綜合運用財政、信貸、利率、物價、稅收、匯率等經濟機制,以及國家掌握的一部分物資和資金,對國民經濟運作進行宏觀控制和調節。 國家計畫委員會下屬的社會事業司負責研究包括教育發展在內的社會發展的戰略和方針、政策;匯總編制包括教育部門計畫在內的社會發展各部門計畫,並協調社會發展職能部門與經濟部門的工作。教育方面的校舍基本建設,須符合國家計畫委員會或其下屬機構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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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國家計畫委員會(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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