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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門(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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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程介明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行政部門係指掌理教育行政的政府機關。在大陸地區中央政府中,設有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國家教委),一九八五年前則設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稱教育廳,但一九八○年代中期開始,各省陸續設置省教育委員會,簡稱省教委。有些省則分設有高教局,設立省教委的省大都把高教局併入省教委。省之下的行政單位為市(地、州)設有教育局或教育委員會。市(地、州)以下之行政單位,在城市為城區,在農村為縣,均設教育局或教育委員會。大陸地區行政最底層的政府是鄉政府(城市化的鄉則稱鎮),一般不設教育部門,但鄉政府內有教育專職人員,亦有由鄉之中心小學校長兼任者。但有些鄉亦另設成人教育或學前教育的專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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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行政部門(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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