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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斯菲爾德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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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ansfield, Arabella |
作者: | 林萬義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曼斯菲爾德女士(1846~1911)出生於美國愛荷華州的布靈頓(Burlington, Iowa),一八六六年畢業於愛荷華州衛斯理大學(Iowa Wesleyan University);先任教於辛普森學院(Simpson College),再返其母校衛斯理大學任教授,講授政治學、英語和歷史等學科;後又與其丈夫曼斯菲爾德(J.M. Mansfield)一起改學法律學。一八六九年,她提出申請愛荷華州的律師執照,幾經嚴格審查後,榮獲美國的第一位女律師資格;唯終其一生,她並未實際執業過,而仍留在其母校任教,並於一八七○年,獲得衛斯理大學文學碩士學位;二年後,得法學士;一八八六年轉赴印第安那州德波大學(DePauw University, in Greencastle Indiana)任教;一八九四年出任德波大學藝術、音樂學院院長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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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曼斯菲爾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