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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草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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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én cǎo |
解釋:
1.章奏繕就,焚去草稿。古名臣以示謹密。《南史.卷二○.謝弘微傳》:「每獻替及陳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 2.燒草。唐.李華〈衢州龍興寺故律師體公碑〉:「焚草為香,採花為供,年十有五,瓊章鶴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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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焚草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