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著者段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Intellectural Responsibility Block
作者: 羅禮曼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在機讀編目格式(Machine Readable Cataloging Format)中記載作品之撰述者或編輯者等之項目,稱為著者段(Intellectural Responsibility Block),所包括的範圍如個人著者(Personal Name)、團體著者(Corporate Body)(包括會議名稱標目)或家族名稱等。著者又可分為主要著者、合著者及輔助著者。著者之著作方式如撰、編、譯等,亦可於本項內表示之。
  在中國機讀編目格式及國際機讀編目格式(UNIMARC)中,指欄號7段之資料;在美國國會圖書館機讀編目格式(MARC Formats for Bibliographic Data)中,則因主要款目(Main Entry)之選擇的不同,而分別記載於欄號100、110或111,若非為主要款目之著者,則記載於欄號700、710或711中當附加款目(Added Entry)。
  在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中之著者段包括以下各項:
700-702:個人著者(人名)710-712:團體著者(會議名稱)720-722:家族名稱770-772:人名(羅馬拼音或中譯作品之著者原名)780-782:團體名稱(羅馬拼音或中譯作品之著者原名)790-792:家族名稱(羅馬拼音或中譯作品之著者原名)其中欄號770-792為國際機讀編目格式所無。而美國國會圖書館機讀編目格式之著者段包括以下各項:
100:Main Entry-Personl Name110:Main Entry-Corporate Name111:Main Entry-Conference
700:Added Entry-Personal Name710:Added Entry-Corporate Name711:Added Entry-Conference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著者段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