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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輻射傷害後的復原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日期: 1984年
出處: 保健物理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羣細胞接受5格雷後的生存分數為0.1,接受10格雷劑量後的生存分數却為(0.1)3=0.001(見圖8A),而非(0.1)2=0.01。按單靶單擊模型,第一次5格雷的生存分數為0.1,再一次5格雷,應為0.1×0.1。但圖8是多靶單擊模型,第一個5格雷的輻射劑量,對一羣有相當肩寬的生存曲線的細胞殺傷能力,遠小於第二個5格雷,此因第一個5格雷劑量浪費了很多輻射,形成次致命傷害之故。
  假設上述10格雷的劑量分兩次照射培養的細胞,每次5格雷,每隔t時間立即把細胞放回溫箱培養。若生存分數為0.01,很明顯地表示時間間隔t內受傷細胞已完全復原,是多靶細胞中的非致命傷害;若S=0.001,則完全無法復原;若生存分數S介於0.01至0.001之間,則為部分復原。
  當t趨近無窮大(見圖8B),受傷細胞完全復原。至於凹區前後的起伏則為部分復原,此與第二次照射時間和細胞所處的生命週期的同齡程度,和不同期齡細胞之敏感度有關。
  
  收劑量和生物效應的關係。至於靶論中的靶,已可以由許多生物實驗數據得以證實。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輻射傷害後的復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