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併 - 教育百科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ìng |
解釋: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併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ìng |
解釋:
[動] 1.合在一起。如:「合併」、「歸併」。《史記.卷五.秦本紀》:「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儒林外史》第三三回:「杜少卿在家又住了半年多,銀子用的差不多了,思量把自己住的房子併與本家,要到南京去住。」 2.排除。通「摒」。《管子.霸形》:「於是伐鐘磬之縣,併歌舞之樂,宮中虛無人。」《荀子.彊國》:「併己之私欲必以道。」唐.楊倞.注:「併讀曰屏,棄也。屏棄私欲遵達公義也。」 3.拚命。《三國演義》第二八回:「飛曰:『你背了兄長,降了曹操,封侯賜爵。今又來賺我!我今與你併個死活!』」《西遊記》第五八回:「兩人比併真假,打至南海,又打到天宮。」 [副] 一齊。通「並」。《漢書.卷四八.賈誼傳》:「天下殽亂,高皇帝與諸公併起,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宋.陳與義〈中牟道中〉詩二首之二:「如何得與涼風約,不共塵沙一併來。」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併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
|
海陸音 |
|
大埔音 |
|
饒平音 |
|
詔安音 | 相關資料連結 |
南四縣 |
|
釋義:
|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併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