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hé chē |
解釋:
1.道家燒鍊的藥。即鉛。唐.李白〈金陵與諸賢送權十一昭夷序〉:「而嘗採奼女於江華,收河車於清溪,與天水權昭夷,服勤爐火之業久矣。」 2.小兒胎衣的俗稱。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五二.人部.人胞》:「胚胎將兆,九九數足,我則乘而載之,故謂之河車。」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河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