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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與資訊服務委員會(英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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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Council,簡稱LISC |
作者: | 薛理桂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1964年依英國公共圖書館法案設立圖書館諮詢委員會(The Library Advisory Council)。1979年秋,該委員會發表一分報告「圖書館未來發展;組織與政策架構」。在該報告中,建議該委員會需強化功能,並積極參與圖書館與資訊業的政策制訂。 1980年,下議院的教育、科學、與藝術委員會發表一分報告「英國圖書館服務的資訊儲存與檢索」,係由議員布來斯(Christopher Price)所主持。該報告也通稱為布來斯報告。在這分報告中,提出在國家的基礎之上,尋求圖書館與資訊政策的共同合作,以及建議成立一個常設的委員會。 1981年4月,英國政府回應布來斯的報告,並發表一分白皮書- -「英國圖書館服務的資訊儲存與檢索」。在這分報告中,同意將圖書館與資訊業整合,由藝術部長(Minister for the Arts)管轄,以及成立一個委員會。因而將1964年已成立的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予以改革和重組,成為新的委員會- -圖書館與資訊服務委員會(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Council,簡稱LISC)。1981年7月,桑德茲教授(Prof. W. Saunders)被聘為該委員會的第一任主席。該委員會隸屬於教育與科學部(Dept. of Education and Science)之下的藝術與圖書館局(Office of Arts and Libraries),主要的宗旨是提供部長有關的建議,評估現行的問題,未來的發展,以及和外界聯繫與討論(該委員會的文件通常都非保密)。該委員會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是提供年度報告給英國的議會。 威爾斯也有一個同等的委員會為一法定機構,而另外兩個地區(蘇格蘭與北愛爾蘭)也有相同的委員會,但這兩個委員會並非法定的機構。 該委員會歡迎其他團體和個人提供意見,每年並舉辦一次年度會議,邀請專業人士與會。該委員會主要關切的問題包括:人力/教育與訓練、合作、以及電子出版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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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圖書館與資訊服務委員會(英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