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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徒稅(法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axe d'apprentissage (Francee)
作者: 許勝雄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法國學徒稅係由企業繳納。其計算法,以企業上一年度支付的薪資總額乘上百分之○‧五(少數府郡為百分之○‧一)之比率。學徒稅之徵收列入國家預算,然而僅有少量的稅收繳進國庫,因為企業在某些支出項目上得先扣除,尤其經由學徒合約而繳交給合約技職學校的補助款。學徒稅由工商公會或行業公會稽徵,而得將企業的補助款轉交給學校。倘若企業自行辦理培訓,也可以減免繳納,學徒稅收入之使用並不一致,大體而言,公立技職中學每生計有六三二法郎之補助(1992),私立合約學校為一、五五八法郎,學徒培訓中心則為五、二九八法郎,至於技術學院的這項補助款為每生一、三七○法郎。學徒稅之使用分配,公私技職中學占百分之三十七,學徒培訓中心占百分之二十七,高等教育階段學校占百分之三十。學校的這項補助款,經由稽徵機構轉交的約占七成。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徒稅(法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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