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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uó mín nián jī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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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國民年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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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uó mín nián jīn |
解釋:
由政府開辦以保障國民基本經濟生活安全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國民年金」制度於西元2008年10月1日開辦,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在被保險人投保達一定期間之後,當年滿六十五歲,或發生傷病成殘或死亡時,提供本人或遺屬年金給付。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類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兩類一次性給付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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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國民年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