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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補助金(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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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李洱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族教育補助金」是指大陸當局為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按一般開支標準撥給教育經費外,還另設的專項補助金。一九五一年的〔關於第一次全國民族教育會議的報告〕中指出:「關於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經費,各地政府除按一般開支標準撥給教育經費之外,並應按各民族地區的經濟情況及教育工作,另撥專款,幫助解決少數民族學校的設備、教師待遇、學生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困難。」從一九五一年起,中央財政專門設置了少數民族發展教育補助金,逐年有所增加。從一九六四年起全國教育經費中亦專撥少數民族教育補助費,並逐年增加。一九八○以後,因國家財政體制改革,此項經費即由省、自治區靈活使用。一九八五年起,為支持老、少、邊、山、窮地區發展基礎教育,又每年撥出一億元作為普及小學教育基建補助專款。一九九○年,財政部決定:「從一九九○年起到實行財政新體制之前,由中央財政每年安排二十萬元專款,用於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的補助專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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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民族教育補助金(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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