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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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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學生是大陸地區對在普通高等學校中學習的學生之統稱,通常特指本科生和專科生,有時亦包括研究生。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通過國家規定的專門入學考試,方能成為大學生。一般為十八至二十二歲青年,一些學校也招收少數智力超常的十五歲左右的少年大學生。 按招生來源和畢業後就業辦法和去向,大陸地區的大學生可分為六類:(1)普通大學生;(2)由用人部門委託高等學校按社會調節計畫招收、培養的委培生;(3)為特定地區、部門和單位招收、培養的定向生;(4)以推薦保送,經有關學校考核同意,免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而直接錄取入學的保送生;(5)在國家計畫外招收的,需繳納一定學雜費的自費生;(6)來華留學的外籍大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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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學生(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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