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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林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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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ǎo ān lín |
解釋:
森林以保育水土或作其他特殊用途,經法規或行政命令規定,禁止伐採林木或限制利用者。也稱為「保安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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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保安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rotection Forest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經營森林的主要目標是保安國土、保衛民生,這種森林稱為保安林。現行的保安林有涵養水源、鞏固土壤、防範土砂崩塌、防止飛砂、防風、防霧、防水災、防潮害、防雪、防乾旱、防塌方、防落石、防火、提供魚類繁殖場所、航行目標、保健、景觀等目的。台灣自民國66年度起擴大編置保安林,現有保安林面積已達439,420公頃,占台灣地區森林面積之24%。又為了維護保安林之完整,每5至10年實施保安林檢討,釐定合理施行方法,以改進保安林之經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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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保安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