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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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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ōu guǎn |
解釋:
1.收存看管。唐.劉禹錫〈為淮南杜相公謝詔許濠泗兩州割屬淮南表〉:「其濠泗兩州,令臣依前收管。」《紅樓夢》第五六回:「每月每處買辦買了令女人們各房交與我們收管,不過預備姑娘們使用就罷了。」 2.舊時押解犯人交驗後給予的證明文件。《水滸傳》第二八回:「公人帶武松到單人房裡。公人自去下文書,討了收管。」《儒林外史》第三六回:「應天府送一個監生來,犯了賭博,來討收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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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收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