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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話與作文聯絡教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張新仁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說話與作文聯絡教學」又稱為「口述誘導法」,由教師命題、提示寫作重點,並將分段大綱寫在黑板上,然後指導學童依照綱要的層次逐句或逐段口述,先由老師範說,再由三、四位同學練習說,最後由學童自行寫作。這種方式可用於命題寫作和看圖寫作。
  目前國小推動王明德教學法,強調國語課內進行聽、說、讀、寫聯絡教學。上作文課時採「口述誘導法」,也就是「說話與作文聯絡教學」。
  為提高「口述誘導法」的教學效果,要加強「作文課前」和「寫作後」的教學活動。在作文的前一堂課,低年級係進行與作文題目相關的看圖說話;中高年級則進行與作文題材有關的範文閱讀,以討論該範文的文體、結構,並摘錄優美詞句。然後上作文課時進行「說話與作文聯絡教學」。至於學童寫作完畢後,其作品由教師批改,並於下一堂課選一篇學生作品進行共同訂正,接著是作品欣賞,以及寫作能力基本練習。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說話與作文聯絡教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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