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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技系統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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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ociotechnical System Theory |
作者: | 黃昆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社會科技系統論係由李維特(H.J. Leavitt)在一九六四年所提出,其將社會系統(Social System)區分成任務、結構、科技與人員等四個子系統,其中科技子系統的範圍,除包括電腦或實驗器材等科技產品硬體外,也包括創新的方法及研究發展等軟體。 上述任務、結構、科技及人員等子系統,彼此間具有高度的相關,其中任一子系統的變動,都會牽動其他子系統的改變。 社會科技系統論的特點在於突出科技因素,例如學校組織系統的任務、結構及人員均十分穩定,而科技的進步則十分快速,因此,也會帶動教育的變動與進步。然而在運用此理論時,也應重視各子系統間之密切關係,並且適時調和各子系統間之相互牽制情形,以避免可能發生的副作用。例如在採行一項新的教學措施時,除考慮如何應用科技產品以提升教學效果外,也應考量教師可能會有反對改變的心理,並謀求因應之道,以免阻礙改革與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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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會科技系統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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