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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員道德規範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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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de of Ethics for Librarians |
作者: | 廖又生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圖書館員道德規範亦稱館員專業倫理,乃指圖書館員從事資訊服務過程之正當倫常關係維持的原理。此為圖書館倫理學(Library Ethics)探討的核心問題。 圖書館事業是一門專業(Professionalism),故各國圖書館專業組織恆設圖書館員道德規範委員會,以負責編訂一套圖書館員的道德守則,此一如律師、醫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皆分別由公會(Trade)制頒自己的從業規範一般。 依照圖書館權利宣言(Library Bill of Rights)、人民資訊權利宣言(On the People In Information Bill of Rights)的精神,資訊權的維護是圖書館員的天職,館員應遵守獲取知識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的理念,讓使用者自由檢索(Free Access),落實讀者權益保障,使讀者不僅享有知的權利,更能擁有知道正確訊息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 to Know the Right),此為圖書館員專業規範的最高指導原則。 歐美諸國圖書館學會率皆設有圖書館員道德規範委員會,藉資凝聚同道專業共識,諺云:「家有家法,行有行規」,我國圖書資訊行業方興未艾,訂定從業道德規範實為當務之急,而把握館員知書、愛書特性,實踐敬業、專業情操,將之融入資訊自由的憲政思潮以規畫我國圖書館員的道德規範,將是塑造我國圖書館專業行規的可行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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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圖書館員道德規範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