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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殺之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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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ēng shā zhī quán |
解釋:
掌握使人生存或死亡的權力。形容權力極大。漢.荀悅《前漢紀.卷二八.孝哀皇帝紀上》:「況郭解之論,以匹夫之細,竊生殺之權,罪已不容於誅矣。」明.劉基〈蛇蝎〉:「天生民不能自治,於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殺之權。」也作「生殺大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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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生殺之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