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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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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quantum theory |
作者: | 曾天俊 |
日期: | 2002年12月 |
出處: | 力學名詞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量子論乃包含Planck, Einstein, Bohr, de Broglie ,Schrödinger以及Heisenberg等人的工作。各人主要工作簡述如下: Planck:認為一微觀系統作簡諧振盪時其能量係某一量值之整數倍,其能量非為連續。(參見black body radiation) Einstein:成功地解釋了光電效應--一種將光射到金屬片上,若光的頻率夠大時,可擊出金屬片上電子的效應。 Bohr:成功地解釋了氫原子的光譜。 de Broglie:提出粒子亦具有波動性質,因此不僅光具有波動與粒子雙重性質,粒子亦具有粒子及波動的雙重性質。 Schrödinger:將一量子系統以一演算子微分方程式來描述。波函數描述系統,系統的能量以算子表示,算子需作用於波函數上。此微分程式亦稱波動方程式。 Heisenberg:將物理量以矩陣表示之 ,加上矩陣的對易關係(commutation relation)及不確定原理,得到另一與波動方程式相當而表達形式不同的矩陣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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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量子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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