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知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tóng zhī |
解釋:
1.共知。《莊子.知北遊》:「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 2.職官名。指正官之副。凡主管一事而不授以正官之名,則謂之知某事,如宋代不以樞密院使授人,則稱為「知樞密院事」,副使則稱為「同知」。遼、金以後,沿此習慣,如府之主官稱「知府」,而以府之佐官為「同知」。《西遊記》第九回:「星夜令金牌下戶喚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相對他說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過江而去。」《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侯同知晚上回府,便會同了眾捕快,次日解官。」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同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