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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面傷殘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王振德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顏面傷殘」為殘障福利服務對象之一類;依據內政部與衛生署共同研訂的「殘障等級」之規定,顏面傷殘是指受先天或後天(外傷、疾病或疾病治療後)原因的影響,使頭、臉、顎骨、頸部發生殘缺變異,或造成呼吸、咀嚼、吞嚥等功能之障礙,而對社會生活適應困難者。
  顏面損傷對個人的自我形象有不利的影響,常造成個人自卑、畏縮、挫折的反應。另一方面,顏面是人際對應的接觸焦點,顏面傷殘學童在社會互動中,常引起同儕的驚愕、畏避或取笑,而產生社會適應的問題。因此這類學童須給予適當的心理輔導,協助他們能自我接納,建立信心,並坦然的面對人群。此外,教師及同學正常而積極的對應態度,對顏面傷殘學童的適應,亦非常重要。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顏面傷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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