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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cān yì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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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參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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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cān yì |
解釋:
1.參與謀議。《後漢書.卷四○.班彪傳下》:「以固為中護軍,與參議。」《宋史.卷一二.仁宗本紀四》:「乙亥,詔武臣知州軍,須與僚屬參議公事,毋專決。」 2.職官名。元朝中書省、明朝布政使司和通政使司、清朝各部及民初高級軍事機關都設參議。 3.今總統府、行政院、臺灣省政府等都設參議,多為遷調資深人員或位置閒散人才而設,備諮詢、顧問之用,有時亦襄助處理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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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參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