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歷可辨 - 教育百科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ì lì kě biàn |
解釋:
可以清清楚楚地辨別。宋.洪邁《夷堅丙志.卷二.朱真人》:「始諦視之,面目、冠裳,歷歷可辨。」清.徐珂《清稗類鈔.盜賊類.盜爲子延師》:「後復沿舊途覓初地,憶叢箐中有小洞,即前所匍匐而出者,視之,則洞口已塞,新砌泥痕,尚歷歷可辨也。」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歷歷可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