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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衝突處理導向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nflict-Handling Orientations
作者: 黃昆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衝突處理導向」指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所可能採行的解決方式。有關衝突處理導向的學說,是由湯瑪斯(Kenneth W. Thomas)發展而成。湯瑪斯認為衝突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可能從競爭、合作、妥協、逃避或適應等五種解決方式中,擇一而行。如下圖所示,這五種方式的選擇,端視衝突當事人堅持自己利益和顧及對方利益的程度而定。
  1.競爭:只顧自己而不考慮別人的反應,是一種「我贏你輸」的導向。
  2.合作:雙方共同合作,以求雙方皆滿意的反應,是一種「雙贏」的導向。
  3.妥協:彼此退讓,以謀求和平共存的反應,是一種「有輸有贏」的導向。
  4.逃避:不顧自己也不考慮別人的反應,在多數情況下,是一種「雙輸」的導向。
  5.適應:不顧自己但求滿足別人需求的反應,是一種「我輸你贏」的導向。
  
  資料來源:Tomas, K. W.,“Conflict and Conflict Management,”In M. D. Dunnette (ed.), Handbook of 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 (Chicago: Rand McNally & Company, 1976), P. 900.

  湯瑪斯並且認為各種衝突解決方式有其適用的情境。為擴大衝突的有利結果或減少衝突的不利結果,衝突當事人在決定衝突解決方式時,應採取權變的途徑。如下圖表所示,可用以說明各種方式的適用情境。
  
  資料來源:K. W. Thomas, “Toward Multidimensional Values in Teaching: The Example of Conflict Behaviors,”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 (1977),Table 1, p.487.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衝突處理導向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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