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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守則](試行條例)(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謝國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守則(試行條例)]係指大陸地區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由原教育部頒發的一項教育規章,全文共八條,內容如下:(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立志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為人民服務。(2)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逐步樹立無產階級的階級觀點、勞動觀點、群眾觀點、辯證唯物主義觀點。(3)熱愛專業,學好理論知識和技能。(4)堅持體育鍛鍊,講究衛生,積極參加勞動。(5)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勤儉節約,遵守社會公德。(6)誠實謙虛,尊敬師長,尊重職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7)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令,保守國家機密。(8)聽從祖國召喚,服從組織安排。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守則](試行條例)(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