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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貫制(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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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秀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十年一貫制」是大陸地區曾經實行的一種學制,指小學五年、中學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的一至十年級教育由一校完成的學制。在文化大革命前,一九六○年代初實行。一九七八年一月十八日,教育部頒發(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學教學計畫試行草案)並通知,規定多數農村地區的九年制中小學,應有計畫地使一部分具備條件的學校逐步過渡為全日制十年制學校。目前大部分地區已將這種學制逐步過渡到實行「六三三制」和「五四三制」或「五三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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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十年一貫制(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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